办件名称: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问题咨询 | ||
办件内容: | 22年11月1日生效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问题一:“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自2022年11月1日生效,是否需要今年即依据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如需折算,计算为1.64天,是按照1天、1.5天还是2天设置额度?每增加一个三周岁以下婴儿会多享受十日育儿假吗?问题二:“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是需要满足“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这一条件对么?可以理解为“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孩子,和农村双女家庭”吗? | ||
申请人/申请单位: | ** | 提交时间: | 2022-10-09 15:26:08 |
受理单位: | 省卫生健康委 | ||
受理时间: | 2022-10-10 08:47:34 | 答复状态: | 已答复 |
答复时间: | 2022-10-18 16:05:29 | 答复内容: | 您的来信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候详细回复。 |
追问状态: | 无追问 | 追问提交时间: | |
追问答复时间: |